
快速擇校

政策解讀
010-51291557
客服熱線 : 8:00-20:00為了適應日益繁忙的航班量,增加機場容量,航班流量,國內外不少的機場已經開始實施平行跑道程序了,本文就對平行跑道程序進行介紹,若有不正之處,敬請斧正。
平行跑道知多少
跑道同時儀表運行按照跑道用于進近和離場的使用方式分為獨立平行儀表進近、相關平行儀表進近、獨立平行離場、隔離平行運行等四種模式。
實施平行跑道同時儀表運行的空中交通運行機構可以根據空中交通流量等實際情況,選擇某一種運行模式實施平行跑道同時儀表運行。實施平行跑道同時儀表運行的空中交通運行機構應當分別為每條跑道指定一名塔臺管制員負責該條跑道的運行。
無論是獨立平行儀表進近,還是相關平行儀表進近,都要:
●使用雷達引導切入儀表著陸系統航向道,且兩條跑道上都在實施儀表著陸系統精密進近;
●在航空器與進近管制建立通信聯絡后,管制員應當盡早告知航空器駕駛員正在實施獨立儀表平行進近。此項情報可以通過機場自動終端情報服務(ATIS)廣播提供。
●管制員應當為向不同跑道進近的航空器提供不小于300米的垂直間隔或者6千米的雷達間隔,直到航空器符合下列條件為止:
在已建立的儀表著陸系統航向道上向臺飛行;
在正常運行區內飛行。
●管制員應當為在同一儀表著陸系統航向道上的航空器之間提供不小于6千米的雷達間隔。航空器之間存在尾流影響的,應當符合《中國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規則》中規定的尾流間隔要求。
●進近管制員具備超控塔臺管制員無線電通話的能力。
獨立平行儀表進近:
是指在相鄰的平行跑道儀表著陸系統上進近的航空器之間不需要配備規定的雷達間隔時,在平行跑道上同時進行的儀表著陸系統進近的運行模式。具體要求如下:
●兩條平行跑道中心線的間距不小于1035米;
●一條跑道的復飛航跡與相鄰跑道復飛航跡的擴散角不小于30度;
●在兩條跑道中心線延長線之間等距離設立至少610米寬的非侵入區,并且將其顯示在雷達顯示器上;
●雷達引導航空器切入儀表著陸系統航向道時,最后的引導必須能夠使得航空器以不大于30度的角度切入儀表著陸系統航向道,并且在切入前至少有2千米的直線平飛階段。雷達引導還應當使得已建立儀表著陸系統航向道的航空器在切入儀表著陸系統下滑道之前,至少有4千米的平飛階段。
●管制員引導航空器實施平行跑道同時儀表進近時,應當使用“高邊”和“低邊”進行引導,以保證航空器在建立各自的航向道之前具有符合規定的垂直間隔。為了保證引導“高邊”和“低邊”航空器在建立各自的航向道之前有300米的高度差,應當引導“低邊”航空器在距下滑道切入點較遠的距離建立航向道。在距離跑道入口至少18千米之前,“高邊”航空器的高度應當比“低邊”航空器的高度高300米。
●管制員發現航空器在轉彎時切過了儀表著陸系統航向道,或者航空器將進入非侵入區時,應當指揮航空器立即回到正確的航跡上來。發現航空器正在進入非侵入區時,負責監視相鄰儀表著陸系統航向道活動的雷達管制員應當指揮在其監視的儀表著陸系統航向道上受影響的航空器立即爬升和轉彎到指定的高度和航向,以避開偏航的航空器。
注:非侵入區,是指位于兩條跑道中心線延長線之間特定的空域。在進行平行跑道同時進近的過程中,當一架航空器進入該空域時,管制員應當指揮另一架受影響的正常飛行的航空器避讓。非侵入區的長度應當從平行跑道最近的跑道入口處開始,沿進近反方向延伸至跑道中心線延長線上平行進近的兩架航空器之間的垂直間隔開始小于300米的一點為止;非侵入區的寬度應當為兩條平行跑道正常運行區之間區域的寬度,并且不得小于610米。
相關平行儀表進近:
是指在相鄰的平行跑道儀表著陸系統上進近的航空器之間需要配備規定的雷達間隔時,在平行跑道上同時進行的儀表著陸系統進近的運行模式。具體要求如下:
●兩條平行跑道中心線的間距不小于915米;
●在兩條相鄰的儀表著陸系統航向道上同時進近的航空器之間的雷達間隔不小于4千米。
獨立平行離場:
是指離場航空器在平行跑道上沿相同方向同時起飛的運行模式。但是,當兩條平行跑道的間距小于760 米,航空器可能受尾流影響時,平行跑道離場航空器的放行間隔應當按照為一條跑道規定的放行間隔執行。具體要求:
●兩條平行跑道中心線的間距不小于760米;
●兩條離場航跡在航空器起飛后立即建立不小于15度的擴散角;
●具有能夠在跑道末端外2千米以內識別航空器的監視雷達設備。
隔離平行運行:
是指在平行跑道上同時進行的運行,其中一條跑道只用于離場,另一條跑道只用于進近。具體要求:
●兩條平行跑道中心線的間距不小于760米,出現下列情形的,跑道中心線的間距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a.以進近的方向為準,當進近使用的跑道入口相對于離場跑道入口每向后錯開150米時,平行跑道中心線的最小間距可以減少30 米,但平行跑道中心線的間距最小不得小于300米;
b.以進近的方向為準,當進近使用的跑道入口相對于離場跑道入口每向前錯開150米時,平行跑道中心線的最小間距應當增加30米。
●離場航跡應當在起飛后立即與相鄰跑道的進近復飛航跡建立不小于 30 度的擴散角。
●半混合運行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a.一條跑道只用于進近,另一條跑道按照獨立平行儀表進近模式或者相關平行儀表進近模式用于進近,或者按照隔離平行運行模式用于離場;
b.一條跑道只用于離場,另一條跑道按照隔離平行運行模式用于進近,或者按照獨立平行離場模式用于離場。
●混合運行是指兩條平行跑道可以同時用于進近和離場。
當監視雷達和地面設施符合《中國民用航空通信導航雷達工作規則》中有關進近類型的相關標準時,可以在平行跑道隔離平行運行中實施下列類型的進近:
儀表著陸系統精密進近;
監視雷達進近或者精密雷達進近;
目視進近。
附:尾流間隔最低標準
1. 尾流間隔最低標準根據機型種類而定,本規則中航空器機型種類按航空器最大允許起飛全重分為下列三類:
2. 1)重型機:最大允許起飛全重等于或大于136000千克的航空器;
3. 2)中型機:最大允許起飛全重大于7000千克,小于136000千克的航空器;
4. 3)輕型機:最大允許起飛全重等于或小于7000千克的航空器。
5. 當前后起飛離場的航空器為重型機和中型機、重型機和輕型機、中型機和輕型機,且使用下述跑道時,前后航空器間非雷達間隔的尾流隔時間不得少于2分鐘:
6. 1)同一跑道;
7. 2)跑道中心線間隔小于760米的平行跑道;
8. 3)交叉跑道,且后機將在同一高度或在前機之下不大于300米的高度穿越前機的飛行航跡;
9. 4)跑道中心線間隔大于760米的平行跑道,且后機與前機同高度或在前機之下不大于300米的高度穿越前機的飛行航跡。
10. 當前后進近著陸的航空器為重型機和中型機時,其非雷達間隔的尾流間隔時間不得少于2分鐘。當前后進近著陸的航空器分別為重型機和輕型機、中型機和輕型機時,其非雷達間隔的尾流間隔時間不得少于3分鐘。當前后進近著陸的航空器在起落航線上且處于同一高度或者后方航空器低于前方航空器時,若進行高度差小于300米的尾隨飛行或航跡交叉飛行,則前后航空器的尾流間隔時間應當按照本條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11. 在正側風風速大于3/秒時,起飛和著陸航空器之間的尾流間隔時間不得少于1分30秒,但是仍應當遵守本規則第四十四條在起落航線上尾隨飛行和交叉飛行的有關規定。
12. 前后起飛離場或前后進近著陸的航空器,其雷達間隔的尾流間隔最低標準應當按照下列規定:
13. 1)前機為重型機,后機為重型機時,不少于8千米;
14. 2)前機為重型機,后機為中型機時,不少于10千米;
15. 3)前機為重型機,后機為輕型機時,不少于12千米;
16. 4)前機為中型機,后機為重型機時,不少于6千米;
17. 5)前機為中型機,后機為中型機時,不少于6千米;
18. 6)前機為中型機,后機為輕型機時,不少于10千米;
19. 7)前機為輕型機,后機為重型機時,不少于6千米;
20. 8)前機為輕型機,后機為中型機時,不少于6千米;
21. 9)前機為輕型機,后機為輕型機時,不少于6千米。
前款規定的尾流間隔距離適用于使用下述跑道:
●同一跑道,一架航空器在另一架航空器以后同高度或在其下300米內飛行;
●兩架航空器使用同一跑道或中心線間隔小于760米的平行跑道;
●交叉跑道,一架航空器在另一架航空器后以同高度或在其下300米內穿越。
參考文獻:
●CCAR-98TM:平行跑道同時儀表運行管理規定
●CCAR-93-R4:《空中交通管理規則》
●Aeronautical Information Manual
●ilsprmApproach_AC_MST678_04_FAA
報名咨詢電話:010-51291557
空乘專業招生網
評論0
“無需登錄,可直接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