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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熱線 : 8:00-20:00北京是我國的首都,我們從事航天事業的人也是越來越多,我們的空少,空姐一直是我們很多人的夢想,那么北京航空專業招生情況如何?這個問題我們應該問問我們的招生辦公室,今天小編來告訴你吧。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是國家公辦、工業和信息化部直屬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校址分學院路校區和沙河校區,學院路校區位于為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7號,郵編:100191;沙河校區位于北京市昌平區沙河高教園區。本科學制四年。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獲得畢業證書且符合國家和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和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指導和考生、家長[微博]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設立由校長、主管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選聘招生組組長、組織招生宣傳、錄取、特殊類招生選拔考試等事宜。組長由校長擔任。
第五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各招生工作組負責相關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協助招生辦公室進行錄取工作。招生工作組組長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聘任。
第七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設立由紀委書記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監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指導和監督等事宜。組長由校紀委書記擔任。
第三章 計劃與錄取
第八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面向全國招生,學校緊密圍繞實現國家高等教育事業發展宏觀管理目標和學校遠景發展戰略目標,從促進高等教育結構調整、提高培養質量、主動適應國家人才需求及學校綜合辦學實力和具體辦學實際出發,遵循穩定規模,適度發展的原則,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優化資源配置,科學合理地確定學校招生規模。我校按照教育部關于促進入學機會公平的總體要求,統籌考慮各省高中畢業生人數及各省考生占全國報名總量的比例、區域結構、航空航天特色和行業就業、社會需求、生源質量、農村貧困地區專項、少數民族政策、畢業生就業等相關因素和國家核定的辦學規模,科學合理地編制分省分專業計劃。我校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準。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九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領導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組織錄取。
第十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類錄取。
第十一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第十二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提檔要求的情況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依據考生實際高考分數和專業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分配專業,不設專業志愿級差。
第十三條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實考分數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來源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對于符合國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加分、降分提檔。錄取專業時以實際考分為準。高考成績總分相同時,優先錄取有政策加分考生。
第十五條 錄取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比例限制(除飛行技術專業和國防生外)。
推薦航空類專業學校:四川師范大學
四川外國語大學
四川外國語大學成都學院
浙江傳媒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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